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院动态 教学通知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12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教学综合改革,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

课程教学应确立“以生为本、以学为主”的教学理念,全面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生考核方式和课程评价方式,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实现学习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综合目标。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为本年度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志远班、强化班等授课课程),以课程教学班为单位进行申报,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2014-2015年一直从事该课程教学且该课程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率为100%,教学质量得到学院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2.教学档案规范,每2学时为一单元的授课内容对应一个完整、独立的课件(讲稿)及教案。

3.课程应积极开展课程教学综合改革。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建设课程的信息化,组织与引导学生课外学习,调动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等方面突出。

三、评选条件

1.申报教师承担的该课程所有教学班均参与评选,2016年课程教学效果评价优秀。

2.严格按照上报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日历和课表进行教学,教学组织不低于教案的标准。

3.关爱学生,对教学班学生的学习情况有清楚的了解,并做了细致的工作。

4.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的网上评教结果为优秀。

5.
督查与评价中心督导听课评价结果为优秀。

6.教学改革效果较显著,并及时进行课程教学总结。

四、评选程序


1.课程主讲教师自愿申报,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开课学院提交《江西理工大学优质课程申报书》(附件1)的电子稿。

2.学院根据优质课程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按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学院教师所开出的课程门次数的10%推荐优质课程申报门数,并于本学期第8周周四下班前(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第3周之前)将申报书和申报课程信息汇总表(参考附件2)的电子稿交教务处。

3.
教务处组织审核并及时向学院反馈审核结果。

4.
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推荐校级优质课程的评选条例,组织审核通过的课程进行评选,于12月6日前将评选结果的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2,要排序)及推荐课程教学总结的电子稿交教务处。

5.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院推荐意见、课程教学与建设情况、教务处及督评中心课堂教学观摩、学生意见反馈、课程教学总结等情况综合评审,向学校推荐校级优质课程。

五、奖励措施

优质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计算,并在教师的各类考核中作为一个重要参考。



CopyRight©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联系电话:0797-8312154 赣ICP备0500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