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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01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大力培育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第二轮“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理工发〔20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专业建设项目,包括卓越计划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含实验班)、申请国家工程专业认证项目。国家和省级卓越计划专业应积极申请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认证协会下文同意受理认证申请后立为校级项目,无需另交立项申报材料。
2.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其中“精品视频公开课”应结合我校的学科及专业特色,以介绍“铜、铝、钨、稀土”等有色金属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主申报建设项目,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或联合组织申报。为加强我校的通识课程建设,鼓励全校各专业教师(含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建设特色鲜明的通识课程。

3.
教材建设项目,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类教材。重点为有特色的专业课教材、“卓越计划”专业建设需要的特色课程教材;适合某一专业的实验、设计、实习等综合类的实践教学教材;创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专业英语”选修课教材。

4.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包括校内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此类项目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申报,项目要突出专业特色,结合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学科竞赛。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着重在专业课外兴趣小组中选拔。

另外,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了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关于征集2016 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函》(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512/t20151215_225039.html)。有关企业资助的项目,教育部高教司将统一发布。各学院可根据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具体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6.评优项目,包括优质专业、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面向2013-2016年结题的优质专业、重点建设课程以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2016年申报结题的项目将结合结题评审情况进行评选。

7.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根据《2016年教改课题申报立项方案》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鼓励一线教师申报,每位教师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教改课题单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最多两个。鼓励已结题的校级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上级项目。

2.尚有在研的校级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可以申报校级项目(专业类项目除外)。

3.对于集体类项目原则上由专职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发挥全体项目组成员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与安排

1.请各学院按照下达的名额进行申报(附件1),超过名额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学院的优势,加强对项目申报的规划、组织与引导,确保推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自2017年开始,学校将参照各学院近年来在教学建设与改革关键领域和本科教学工程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整分配推荐名额。
2.申报立项工作程序为个人或集体申报、学院评审推荐、教务处审核、校教指委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

3.5月16前:学院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由学院汇总推荐项目材料并将材料的电子稿交教务处(汇总表交纸质稿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请于5月4日前上交。

4.拟推荐至上级的项目,待收到上级文件后以转发的形式发至各相关学院,再按时间和材料要求完成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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