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发〔2014〕70号),现就做好我校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15级、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以在职形式上课的研究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请学院按本学院评选细则做好排名。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根据2015级、2016级研究生总人数比例,一等学业奖学金15%,二等学业奖学金60%。三等学业奖学金25%,具体人数见附件一。
三、工作进度
1、11月24日,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考以往的评选经验,完善本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各学科名额分配指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业绩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此规定请各学院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明确。
建议各学院区分《江西理工大学学报》、《有色科学与工程》与核心期刊的分值、主办单位和竞赛内容相同的科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
2、11月29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到各学院。
3、12月13日前,各学院按分配评选名额评定初评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需达到3个工作日)。
4、各学院在12月15日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如下:
(1)学院评审工作报告(应包含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评审工作程序、初评结果、公示日期等情况)以及公示现场照片;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该表只需要在学院排名前40%的研究生交至研究生院,其他人学院留存。附件2;一式三份;表中 “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 “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4),一式二份,一份存研究生院,一份存学院;
(5)《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表》(附件5)。
5、2018年4月中旬,学校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并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6、根据省文件的要求,在2018年5月份发放相应奖学金至研究生银行卡。
四、有关要求
1、评选全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
3、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附件1: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
附件5:《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