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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31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和校级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6〕5号)要求 和《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省级、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立项范围
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位论文指导、研究生培养管理改革,以及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措施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二、 项目类型及申报数量
今年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两类,即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16年,省学位办下达给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限额为12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数量评选出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若干项。
  2016 年,省学位办将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近年来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情况特别是立项课题已取得成果,追加申报指标。
  三、 申报方式和申报程序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4月10日开放系统,登录网址: http://111.75.213.70

申报程序为: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课题的立项名单和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项目名单;已被推荐为省级参评项目者务必按规定时间(5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填报。


   四、 申报工作要求
(一)组织力量积极申报
  各学院要整合、组织教学研究的精干力量,积极申报,要求各二级学科至少要申报1项一般项目且每个学院必须确定1个重点项目。立项重点应该针对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后优先向省学位办推荐。

  (二)对申报人员的要求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管理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个别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人员申报项目应有2名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推荐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推荐意见应说明主持人的专业特长、业务能力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承担了省学位办下达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项目主持人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时(包括手机号码等),务必认真细致,确保无误。

一年内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教改课题,也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

(三)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项目的材料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报送,各学院(部门)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 经学院(部门)评审同意申报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
项目申报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校级和省级课题的申报均使用《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
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2016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3.《2016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电子稿,文件命名格式为2016研究生教改申报书(汇总表)-**(学院/部门简称)**(姓名)。

五、 申报时间安排

4月10日系统将开放,各学院、各部门可以组织老师开始网上填报,请确保填报信息无误以免影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用户名和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填报人。

5月10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报研究生院,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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