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305 授法学硕士学位)
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系统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和基本原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研究动态,掌握本学科的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初步写作;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学术研究的能力;能胜任科研教育机构、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本专业及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基本问题
2、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3、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党的建设
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正常学习年限3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半,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研究生所修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9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9学分,非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