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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1-29点击数: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发〔201470号),现就做好我校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以在职形式上课的研究生),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人事档案未转至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的研究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请学院按本学院评选细则做好排名。

二、名额分配

根据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参评总人数,按照一等学业奖学金15%、二等学业奖学金60%、三等学业奖学金25%的比例分配名额,具体见附件1

三、工作进度

1、12月5日前,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考以往的评选经验,完善本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各学科名额分配指标,并报研工部备案。业绩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此规定请各学院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明确。建议各学院区分《江西理工大学学报》、《有色科学与工程》与核心期刊的分值,主办单位和竞赛内容相同的科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

2、12月1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到各学院

3、12月21日前,根据分配的名额完成学院初评,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需达到3个工作日)。

4、12月24日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如下:

1) 学院评审工作报告(应包含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评审工作程序、初评结果、公示日期等情况)以及公示现场照片;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只需将学院排名前40%的审批表交至研工部,其他审批表学院留存,见附件2。一式三份,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存研工部,一份存学院;

4)《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表》(附件4)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

5、2019年4月中旬,学校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并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6、根据省文件的要求,在2019年4月底发放相应奖学金至研究生银行卡。

四、有关要求

1、评选全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

3、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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