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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0-16点击数:

nin   为全面总结考核在校研究生一学年来在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表彰先进,激励研究生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研究生院将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及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学年总结:全体在读2016、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先进个人:档案在校的在读2016、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与工作程序

按照2011年9月29日制定的《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博士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

1.9月28日—10月14日,各学院、各班级组织研究生开展学年总结工作。

2. 10月15日-10月21日,凡符合“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三好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条件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学院按照限额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学院初评结果。

3.10月22日,各学院将研究生学年总结、先进个人评选的相关材料及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将先进个人的拟定名单报学校学工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下文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6.各学院按照文件规定对获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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