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6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4.两阶段的总学习期限不超过7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同等学力学员修满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格后(有些学科不需参加学科综合考试,具体见招生学科目录),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分阶段缴费
第一阶段(课程学费):8400元。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答辩及论文评阅费、学位申请费):10000元。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 咨询电话:0797-8312154
单位代码:10407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12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研究生院网:http://yjs.jxust.edu.cn
研究生招生网:http://yz.jx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