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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十佳百优”教师公开课及2016年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09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5年度“十佳百优”教师公开课及2016年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展示我校优秀教师的教学风采,提升青年教师的   教学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公开课教学,结合   公开课教学评选2016年教学技能竞赛优胜者,   为顺利开展此次活动,现将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授公开课教师  
获2015年度“十佳百优”的教师均需参加公开课教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提前与督评中心联系    
  二、讲授公开课时间  
  本学期第三教学周星期六(2016年3月19日):    上午8:10-12:00、下午2:00-6:00。  
三、讲授分组和顺序
本次公开课分三组,分组情况、讲课顺序和讲课地点(主教楼D01、E01、F01)由抽签决定,请参加授课教师于本学期第三周星期二(2016年3月15日)下午3:00到督评中心(行政办公楼306室)抽签,不能准时到达的可请其他人员代抽。
四、讲授内容及要求
每位教师讲课时间   控制在45   分钟,授课内容为申报课程,具体   章节和   内容根据教学日历   由竞赛工作小组选定  
请授课教师按抽签讲课时间提前   1   节课到主教楼   101   等候,由工作人员告知讲课内容的开始章节(第几节课),未提前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教学竞赛。
授课教师应自带“申报课程”的讲义或课件,若采用多媒体教学请教师自带笔记本电脑,并请于前一天到相应教室进行设备测试。若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开始讲课,按自动放弃竞赛处理。教师讲课应达到45分钟,超过45分钟后应在工作人员提醒下及时结束。  
本次教学活动规定,所有讲课教师均不允许带学生举行公开教学。  
  五、公开课评委
  本次公开课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组成,教师评委评分占70%,学生评委评分占30%。教师评委由学校选聘,学生评委由学院选聘。  
    请各学院在大三学生中选拔3名学生(马院、南昌校区除外)并于第三周星期二之前将学生名单(专业、班级、姓名、联系电话)报督评中心收文人员,并通知学生第三周星期六上午7:45准时到达主教楼F01集中。
 
   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在7:45到达主教楼F01集中后再分组。
  六、青年教师观摩公开课
  请各学院安排好2013年及之后新引进的青年教师的工作,保证他们在公开课当天观摩此次公开课全过程,中途不离开公开课教室。
  七、讲授公开课成绩
  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讲课当天在主教楼   F01   公布教师的公开课成绩。
  八、竞赛成绩  
  竞赛成绩由二部分组成:一是讲授公开课的成绩,占50%;二是由教师担任的   2015   年度   所有参加课程教学效果评价课程的平均成绩,占50%。  
平均成绩:课程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记95分,为良好的记85分;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求得。
九、获奖名额  
按竞赛成绩排序(参赛选手统一排序,不分组),评选出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优秀者,其中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十、获奖者记入2016年教师个人教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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